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1-2 11:24 只看TA 52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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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了这种禽兽是应该的,可是我没有看错吧?才赔偿7000多元? 经常看见什么这个侵权,那个侵权的,动辄十万八万的,还仅仅是一些名誉权啊之类的. 家伙可是强奸杀人啊,侵犯的是生命安全啊,才7000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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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rawayfrom 发表于 2010-1-3 18:46 只看TA 55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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妈的这种人就是该杀,明明就是想日别个,明明就是想先奸后杀,还说是为家人好,最贱不过如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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