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提示: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《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》等标准。其中一项称“40公斤以上电动自行车划入机动车范畴”。这意味着,明年再骑电动车可能就要经过考驾照、上牌、买保险等手续。(
http://news.163.com/09/1203/20/5PKS284U0001124J.html)
不难看出这是为一切为了gdp的原则下做出的行政决定,从大局立场出发予以表扬
对gdp的影响如下:
促进牌照审批收费
促进牌照制造业
促进保险市场
促进驾校培新业发展
促进医疗业发展,体检业务、电动机动车上机动车道事故率上升促进事故伤害治疗业务。
促进丧葬业发展(电动“机动”车加速慢体格小制动差,上了机动车道任何情况下的pk都有生命危险)
对该规定不科学、不严谨的批评
车重40kg划分的标准显然很弱智,一个80KG的人骑着39KG的电动车,和一个50KG的人骑着40KG的人相比,显然前者更具危险。为了保护我们代表广大人民的更高级的机动车的安全。显然应该禁止体重超过一定重量的人驾驶电动“机动”车。进入机动车道。建议修正版问世时候能够修正此项不合理规定。
并建议对该规定的继续发扬,迅速研究出行人进机动车道成为“机动”行人进行行驶的规定。若能出台。可极大拉动本国GDP1~2个点。